政策聚焦 | 生态环境部发布“推进实施水泥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”

   

        近日,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财政部、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》《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 

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

 
        推动实施水泥熟料生产企业(不含矿山)和独立粉磨站(含生产特种水泥、协同处置固废的水泥企业)超低排放改造。到2025年底前,重点区域取得明显进展,力争50%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,区域内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基本完成有组织、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;到2028年底前,重点区域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基本完成改造,全国力争80%水泥熟料产能完成改造。
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,可通过全面加强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、过程监控和视频监控设施建设等方式自证稳定达到超低排放要求,包括以下措施:安装自动监控设施,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验收,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增加氨污染因子自动监测;主要生产装备和污染治理设施安装分布式控制系统(DCS),重点环节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施;建设全厂环境管控平台,记录有组织排放、无组织排放相关监测监控和治理设施运行情况,以及清洁运输情况。

 

 

安荣信科技水泥、焦化行业解决方案

 

        方案基于水泥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绩效评级要求,建立完善的有组织、无组织监测监控网络,并依据监测结果设计合理的治理措施,搭建智能化测管治一体化环境监控平台,因地制宜地帮助企业实现从源头监控到过程控制、再到系统管理的全流程监管防治,真正完成水泥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绩效评级目标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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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4-01-24 10:40